95/2/22 下午6:01
在九如一路283號(近高速公路)的小北百貨(登記名為:寶璟百貨有限公司)
我買了下列東西
依續是牛奶一瓶 手套三雙
購物結束後,只櫃檯結帳完成
走出門.竟見門口的電子感應門警鐘大作
,故停下腳步.在旁有一位服務人員說[不好意思!你有沒有東西未結帳?]~我成了賊
我回答[我就買了這幾樣東西],牛奶在手上,三雙手套在包包中
而且結帳的小姐也說我買了這幾樣東西
因心無愧配合店家拿著所有的東西
含我的包包及所有錢包走了一趟
警鐘依舊大作~~~
包包放下.要求我再走一遭~沒響了!
但包包卻被拿去再次過門.這回依舊大響
當場被認定.包包中有"未"結帳的東西
被要求把東西倒在購物籃中逐一的檢查
其中、還拿出我的化妝包.被要求打開.倒出我之前在屈臣式的蜜粉及腮紅餅等東西
任他們檢查~當場三位服務員 兩男一女.
旁邊還有其他待結帳的客人
用著[你被抓到了]的眼神看著我
等他們一一看完我所有的東西.還撕掉了我的蜜粉上的磁條.
我當場表達了[我這樣被對待的感覺很不好!]
負責搜我的男服務人員 竟回答我[不好意思]
再三說了[不好意思]
但是從頭到尾只有[不好意思]
我卻有深深的被傷害 受侮辱的感覺
(這張照片.是我購物的發票)因近拍不清楚.但上面記載著我購物的時間
是的.他們為了公司所負予的職責.請有疑問的客人協助澄清,沒有錯.
我也可以體諒.
但是.在我表達了[不舒服]的感覺後,難道不該為了我的配合與受辱.
真心誠意的說聲[對不起]???
所有回答,只有一句[不好意思]???!!!!!!!
[不好意思]可以比得上真心誠意的[對不起]嗎?
可以抵得過被其他客人當賊來看的眼光嗎?
請問.若是你碰到.你回如何處理
我可以確定.我不會再走入該公司任何一個店
也可以確定.該公司的應對服務該加強
而且.我除了將此篇放在我的站上外
若該公司有信箱.我將會將此篇.連同我的真實姓名一併寄上.
即使回到家的我.我還是有被當賊的感覺...
7:14 已將我對該店的不滿.貼至該店的留言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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亦去信告知我的遭遇.及真實信名
更告知此信被同步貼至我的網站.且告知本站一天至少流覽人次300人以上
我必需說.對這樣的服務態度.對常去且配合調查的我而言.深深的覺得不舒服.
且看,他們如何處理.......
13:35 自稱店長的陳先生.一打來還是一句[抱歉!不好意思!]
一聽到這句話,我當場就"滾"了!!
因為,那位先生還是沒有把我的訴求看清楚.
難道要求一句[對不起!]有這樣的難說出口嗎??
他還是再三說著[抱歉 不好意思!]
而這位陳先生就是昨天"檢查"我的包包的那位先生.(我聽出了他的聲音)
他的今天處理態度是如此.難怪,公司的表現是如此
我直接把我的憤怒表達出來,告知[無法接受,而且考慮找消保官處理]
且建議 下回碰到這種情形,是否請警方配合處理
而且我也明說~我昨天遭受得羞辱.不只如此.但你們卻只有[不好意思!]如此的處理方式
還是到了今天,才有抱歉兩個字. ....而且,我還是自己停下腳步配合撿查,因為我問心無愧
我還非常明確的表明:我不要錢,不要東西. 我要的是誠心誠意的道歉.
[那你希望怎麼樣?]~這是他說的.
(是這樣說話的嗎?若你被人當成了賊、證明你沒有偷後、卻以不好意思,就可以解決嗎?還問我"你希望怎麼樣",這比當眾打人一巴掌,再告訴對方"不好意思"差別在那裡???)
[我要求當面道歉.請到我的公司,明天早上九點半到9點四十間.但是若你明天來.還是只說"抱歉!不好意思!"的話.請你不用浪費時間了!因為我不會接受.你們也白來.而且,等下我就會再把你跟我談話的經過,寫在網路上.
就算你明天來.我也不會把網路上的東西消掉.若你們可以接受再來.而且,明天我公司的主管都會在.我會請我的主管們出來處理.當他問起事情的經過.請陳先生當場說明...若不是這樣.也請你們不用來...]
是的.我很生氣.非常生氣.
因為小北百貨沒有勇氣認錯.連一句該有的詞句都如此的吝嗇
若不是我會主動反應.請問其他無辜的消費者,遭受的這樣的侮辱,豈不是只能帶著受傷的心回去.
也許碰到心裡不會調解的人,是否一輩子要背負著當場在櫃檯被人搜東西,遭受到其他人眼光傷害的傷痕?
因為,只是"曾經"包包中,有在其他商店中買的東西,未消磁乾淨.然後,配合檢查後,換來的只是"不好意思"?
2/23 下午兩點多.經幾翻考量,不願因個人的事影響到公司同仁上班的情緒.
故由我打到小北百貨找陳店長.
告知對方可以不用來了.
且再次告知
〔你們如此處理.對已被侮辱的客人,若不會心理調適.又不懂反應的情形下,會有被當成賊的陰影.而且,我將不會把我網站上的文章刪除,建議貴公司當有再次這種情形發生,請會同警方且在警方陪同下,再請消費者開袋子.而且,誠心誠意的道歉.〕
你們知道陳店長回我什麼嗎?
〔不好意思!〕我只能苦笑.因為、我說了這麼多,加上提示無限.
換來的還只是一句"不好意思"?
〔對不起這三個字有這麼難說出口嗎?〕我不經問
經我再三的提示,陳店長才說出」對不起」
告知,我的工作對我而言,在身份上無法接受這樣的懷疑
因為這有關誠信問題.而貴公司在當眾侮辱完後,還是一句"不好意思"
這樣就可以了事了嗎?
而且,我將在貴公司的網站上把你的態度告訴你們公司.
因為,不好意思並不代表道歉.客戶已被羞辱,卻換來了一句"不好意思"
還是由公司的負責人所說出口...
貴公司的應對教育令人無法接受.
而且,我又再說
〔我不用你們當面道歉了,你應該鬆了一口氣了.
不知後續你們會如何處理?〕
陳店長〔我會自我檢討,是否請公司不要再開包包...]
天呀!我快瘋了!再次告知
〔貴公司是有權請客戶受檢,畢竟還是有第三隻手,但是是否能請警方配合,若真的是賊,他當場也會做賊心虛...,而且沒事後要誠心誠意的道歉〕
我發現,都是我在說,而他除了〔是,是,是〕以外,還是那句"不好意思"
包含我要掛電話時,他還是101句話.
我不經說〔我對你所說的不好意思,這幾句都比你多了.你還是這句話〕
而他,還是101句回答"不好意思"?
真是令人失望.
公司主管們要我訴諸消保官及媒體.
我還上網查到以下的資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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商家可以因為防盜警鈴響而搜顧客身嗎? | [ 檢舉 ]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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請問
顧客由書店或賣場出來 沒想到防盜警鈴大響 請問這時商家可以直接對該顧客搜身嗎? 合法嗎? 謝謝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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所以,依照上訴案例,即使是我同意配何受檢,也沒碰到我的身體、但再證明我未偷竊後,我可以要求賠償、而且他們也不能再以道歉了事
我甚至可以要求屈臣氏做賠償
是因為他們的商品沒有完全消磁,讓我的名譽受到損害
願我的切身經驗,給予店家和大家碰到這種事時,可以有妥善的解決
而且,我將保留法律的追訴權.
還有小北百貨我確定不會去了!
(以上資料及處理經過,我同步貼在小北的留言版上.)
歡迎轉寄,請註明出處. 我樂受公評.同樣也譴責小北百貨的處理態度