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話說,之前在自然之島的那一篇回應中
留下了這樣一個回應
![]() ![]() 版主您好,我是台灣大哥大手機美食專題的撰稿人,是否可以借用您拍攝的自然之島餐廳照片,我們會將照片刊登在台灣大哥大手機加值服務網站上http://www.catch.net.tw/,並註明照片是取自"藍魚.貢丸.棉被.胖胖&呵呵部落格",若方便出借照片的話請回覆我ㄧ聲,非常感謝~^^ |
哇哇哇~~~真的假的???
有人賞識我的照片耶,好啦 這個三腳魚還算單眼的新手咩
又不是天天碰單眼
有人賞識 當然是同意她們用囉
這真是個鼓勵耶
也不知要用那一張
這天,又發現PO出來的通知。
http://www.catch.net.tw/coin/CoinPage.do?command=viewCoinContent&INFO_ID=202&type=0
快紀錄一下
原來是這張呀
而且內容跟自然之島竟然沒關係,主要是情人節的專題。
呵呵呵 有妙!
不過,台哥大的美食撰稿人Paula特別來問我可否用照片的事
真的覺得感覺很棒,畢竟,我的照片沒鎖右鍵
加上偷圖的方式多又多
若不告訴我,我又怎會知道
這回,真的有被尊重且鼓勵的感覺喔
這一定要紀錄一下^^Y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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