話說,之前在自然之島的那一篇回應中

留下了這樣一個回應

  •  

    版主您好,我是台灣大哥大手機美食專題的撰稿人,是否可以借用您拍攝的自然之島餐廳照片,我們會將照片刊登在台灣大哥大手機加值服務網站上http://www.catch.net.tw/,並註明照片是取自"藍魚.貢丸.棉被.胖胖&呵呵部落格",若方便出借照片的話請回覆我ㄧ聲,非常感謝~^^
  • 哇哇哇~~~真的假的???

    有人賞識我的照片耶,好啦 這個三腳魚還算單眼的新手咩

    又不是天天碰單眼

    有人賞識 當然是同意她們用囉

    這真是個鼓勵耶

    也不知要用那一張

     

    這天,又發現PO出來的通知。

    你拍攝的 台哥大照片引用。

    http://www.catch.net.tw/coin/CoinPage.do?command=viewCoinContent&INFO_ID=202&type=0

     快紀錄一下

    20090620-IMG_7307

      原來是這張呀

    而且內容跟自然之島竟然沒關係,主要是情人節的專題。

    呵呵呵 有妙!

    不過,台哥大的美食撰稿人Paula特別來問我可否用照片的事

    真的覺得感覺很棒,畢竟,我的照片沒鎖右鍵

    加上偷圖的方式多又多

    若不告訴我,我又怎會知道

    這回,真的有被尊重且鼓勵的感覺喔

     

    這一定要紀錄一下^^Y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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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  藍魚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3) 人氣()